尊敬的投资者:
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债券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558号《关于核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国红债券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
本集合计划将于
本集合计划属于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逆回购、资产支持受益凭证、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允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为0-100%;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为0—20%,且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3%;现金类资产配置比例为0-100%,并承诺在开放期间内,现金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10%。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利用集合资金规模优势、投资管理优势和资产配置灵活优势,投资于公司债、金融债等高信用债券以及国家信用等级债券等固定收益市场品种,适时参与二级市场、新股询价、新债申购等投资品种,同时对资产配置进行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在保持集合计划资产中低风险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获取稳健收益。
本集合计划以固定收益投资品种为主要的投资对象,适当配置权益类投资品种,风险低于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属于中低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目标规模不超过30亿份(包括参与资金推广期内产生的利息转份额部分),存续期不设规模上限;初始存续期为8年,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基础上遵循有关程序申请并经监管部门核准后展期。投资者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认购部分,需为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推广期内,投资者可多次参与,参与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为中银国际证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在参与本集合计划前请详细阅读《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债券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债券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本,并按照推广网点的具体安排办理。
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中银国际证券集合理财服务热线400-620-8888或登录管理人网站www.boci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6月13日